吴亮律师
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否属于公共停车位视具体情况而定,具体情况如下:1、占用业主分摊面积的地下车库,如地下车库面积是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,是没有独立产权,但是地下车库的使用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;2、开发商独立建设的地下车库,如果开发商单独购买土地建造地下车库,这样的地下车库是有产权的车库,产权是归属于开发商的;3、人防车库,部分地下车库的归属权是人防办公室,地下车库的使用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。物业私自改停车位怎么办1、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,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;2、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,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,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;3、业主代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害,排除妨碍,恢复原状,赔礼道歉,赔偿损失。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五条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好,车位要分地下和地上两个位置的,比如一般地下能办理产权的属于开发商,地上占用公摊面积的属于业主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小区车位的所有权归属如下:1、建立在小区建筑区规划建设车位的地下车位,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。2、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和场地的地上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,所有权归业主共同所有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,属于业主共有,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。建筑区划内的绿地,属于业主共有,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。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、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,属于业主共有。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的归属,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。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属于业主共有。
上一篇:承包土地合同多年后违约怎么解决问题 下一篇:暂无